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中国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 总则
- **目的** :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家庭。
- **政府职责**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工作。
### 保障方式
- **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 :结合使用,增强低收入家庭承租住房能力,紧缺城市应增加实物配租房源。
### 资金来源
- **多渠道筹措** :包括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及社会捐赠等。
### 建设与用地
- **优先安排**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申请与配租
- **申请条件** :包括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认定、无住房等。
- **不得申请条件** :例如单身申请人年龄限制、有住房转让行为、领取社会保障金者等。
### 监督管理
- **审计监督**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
### 实施时间
- **施行日期** :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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